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公平竞争行业自律公约,旨在维护室内装饰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保障行业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室内装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总则
1.公约目的:为了规范中国室内装饰行业的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室内装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2.适用范围:本公约适用于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所有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以及参与室内装饰行业活动的非会员单位和个人。
3.自律原则:所有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共同维护行业形象和市场秩序。
二、公平竞争
1.禁止不正当竞争: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不得采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恶意串通等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损害其他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尊重知识产权: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3.公平交易: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应遵循公平交易原则,不得进行强制性交易、欺诈性交易等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行业自律
4.规范市场行为: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应自觉遵守行业规范,不得进行“走私单”、“飞单”等不良市场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5.抵制行业陋习: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应积极抵制行业内的各种陋习和潜规则,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6.加强自律管理:协会将加强对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的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进行惩戒和处理。
四、公约执行
7.监督机制:协会将建立监督机制,对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公约的执行。
8.投诉处理:消费者和其他市场主体可以向协会投诉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的违规行为,协会将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9.惩戒措施:对于违反公约的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协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批评、限制权利、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
五、附则
本公约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负责制定和解释。
本公约自2018年9月11日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由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
本公约的解释权归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所有。